2026年7月份,我会共募集善款人民币1476651.09元,其中总会募集1037853.22元,分会募集438797.87元,现予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在此,谨向广大热心支持定海区慈善事业的捐款单位、捐款人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

                                                                                                              2026年8月20日

舟山市定海区滨江社工服务站0.09元

黄致程、黄悠然定向助学5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曲艺说唱爱好者协会一日捐个人3,000.00元

舟山市海山筛网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皋泄社区美丽家园共建理事会定向皋泄困难群众31,322.31元

干览镇龙潭社区社工服务站0.01元

昌国街道办事处一日捐个人10,700.00元

定海航标管理站 1,100.00元

杨唐法、樊松青、杨志杰600.00元

浙江永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定向困境儿童2,000.00元

天津伟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陶琦赈灾800.00元

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13,100.00元

爱心人士1,100.00元

状元阁1,646.54元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社会组织促进会0.12元

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定向岑港街道烟墩村7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日捐单位3,000.00元

浙江科润建设有限公司定向檀东社区发展基金10,000.00元

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元

定海区桃花苑社工服务站29,034.61元

定海区交通运输局一日捐单位20,000.00元

定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0.08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179,0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宣传部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白泉镇金山村集体经济组织1,875.55元

浙江续集商贸有限公司定向彩虹妈妈爱心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海礁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彩虹爱心妈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基督教定海慕恩堂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张志广、王芝雯定向金塘卫生院10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商业综合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一日捐单位15,000.00元

舟山馋文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1,728.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1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定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螺头船舶修造厂33,200.00元

福德爱心组助学35,000.00元

舟山市铭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定身光彩基金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宏盛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2,000.00元

舟山欧莱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1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奇美服装水洗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恒达水产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档案馆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宁波市星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安格机械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白云水产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10,000.00元

92012部队定向盐仓困难户 10,000.00元

浙江卓骏建设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汇邦建材有限公司10,000.00元

森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元

舟山市康达机械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海利电器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市佳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00.00元

葛进元捐赠书包40只1,7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日捐个人5,900.00元

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一日捐个人3,800.00元

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一日捐个人35,650.00元

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4,9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一日捐个人5,700.00元

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日捐个人11,0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一日捐个人4,2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档案馆一日捐个人2,4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日捐个人11,5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一日捐个人10,900.00元

定海区人武部一日捐个人2,101.10元

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2,5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一日捐个人8,28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日捐个人2,500.00元

定海区政协办公室一日捐个人11,000.00元

定海区残联一日捐个人1,8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一日捐个人5,1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一日捐个人6,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一日捐个人8,000.00元

定海区委统战部一日捐个人3,000.00元

舟山市沥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中达船务有限公司定向彩虹妈妈爱心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金龙物资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移风易谷促进会109,862.68元


捐赠热线:(O58O)8175167

捐赠帐户: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

捐赠帐号:120602021920003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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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慈善总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
2023-05-04 16:43 来源:定海慈善网 作者:管理员 大 中 小

定海区慈善总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慈善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及《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物资接收

(一)本会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捐赠物资接受工作,其他工作人员配合。(接受捐赠物资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凭证。)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捐赠人)向本会捐赠的实物,必须是其有权处分的财产。

(三)捐赠人向本会捐赠其自产或者外购物品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物品质量的资料或发票(复印件)。对于捐赠的物品系属于过期、伪劣、污染产品的食品,可不接收。

(四)捐赠人捐赠的药品、生物化学制品应当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捐赠人所捐实物不能当场兑现的,由本会与捐赠人签订载明捐赠实物种类、质量、数量和兑现时间等内容的捐赠协议。

(六)境外捐赠物资的检验、检疫、免税和入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对免税捐赠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出租或者移作他用。

二、捐赠物资管理

(一)所接受的捐赠物资确定专人登记、专人管理,属定向的,由本会直接发放给受赠单位或个人 ;非定向的,由本会统一安排。

(二)对不适用或不宜存放的捐赠物资,经本会办公会议研究,由常务副会长审批后变卖或其他处理。变卖所得款项,作为捐赠人捐赠纳入慈善资金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严格捐赠物资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接受捐赠物资,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捐赠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折款等情况,并填写《定海区慈善总会接收捐赠物资清单》,同时向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或发放荣誉证。捐赠物资出库需填写《出库单》,经常务副会长审批后,管理人员凭出库单发放物资。接收物资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捐赠物资储存要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情况制作保管标签,做到实物、标签、台帐相符。

(五)财务部门对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要按物资数量和折价金额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六)库房要经常打扫、整理,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措施。

(七)及时处理受赠物品。库存物资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报常务副会长。

(八)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损坏严重的捐赠物资,经本会业务办公会议审批后做报废处理。

(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为,救灾募集的物资,根据区政府的统一计划进行分配、调拨。

三、捐赠物资发放

捐赠物资,由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填写《定海区慈善总会实物发放单》,领取发放物资,向受赠人发放。

四、捐赠物资监管

(一)对定向捐赠物资进行发放后,及时向捐赠者告知捐赠使用情况,接收捐赠者的监督。对非定向捐赠物资的,视使用情况告知捐赠者;

(二)对截留、挪用、贪污捐赠物资要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附则

(一)本办法经 2020 年 6月28日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第四届第一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本办法由区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O58O-20295O1(办公地址搬迁到定海区昌国路61号,办公室电话调整为O58O-8175163) E-mail:dhcszh#163.com(#请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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