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份,我会共募集善款人民币1476651.09元,其中总会募集1037853.22元,分会募集438797.87元,现予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在此,谨向广大热心支持定海区慈善事业的捐款单位、捐款人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

                                                                                                              2026年8月20日

舟山市定海区滨江社工服务站0.09元

黄致程、黄悠然定向助学5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曲艺说唱爱好者协会一日捐个人3,000.00元

舟山市海山筛网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皋泄社区美丽家园共建理事会定向皋泄困难群众31,322.31元

干览镇龙潭社区社工服务站0.01元

昌国街道办事处一日捐个人10,700.00元

定海航标管理站 1,100.00元

杨唐法、樊松青、杨志杰600.00元

浙江永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定向困境儿童2,000.00元

天津伟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陶琦赈灾800.00元

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13,100.00元

爱心人士1,100.00元

状元阁1,646.54元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社会组织促进会0.12元

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定向岑港街道烟墩村7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日捐单位3,000.00元

浙江科润建设有限公司定向檀东社区发展基金10,000.00元

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元

定海区桃花苑社工服务站29,034.61元

定海区交通运输局一日捐单位20,000.00元

定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0.08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179,0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宣传部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白泉镇金山村集体经济组织1,875.55元

浙江续集商贸有限公司定向彩虹妈妈爱心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海礁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彩虹爱心妈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基督教定海慕恩堂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日捐单位10,000.00元

张志广、王芝雯定向金塘卫生院10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商业综合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一日捐单位15,000.00元

舟山馋文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1,728.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1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定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螺头船舶修造厂33,200.00元

福德爱心组助学35,000.00元

舟山市铭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定身光彩基金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宏盛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2,000.00元

舟山欧莱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10,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奇美服装水洗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恒达水产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档案馆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宁波市星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安格机械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白云水产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光彩基金10,000.00元

92012部队定向盐仓困难户 10,000.00元

浙江卓骏建设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汇邦建材有限公司10,000.00元

森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元

舟山市康达机械有限公司2,000.00元

舟山市定海海利电器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市佳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00.00元

葛进元捐赠书包40只1,7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日捐个人5,900.00元

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一日捐个人3,800.00元

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一日捐个人35,650.00元

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4,900.00元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一日捐个人5,700.00元

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日捐个人11,0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一日捐个人4,2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档案馆一日捐个人2,4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日捐个人11,5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一日捐个人10,900.00元

定海区人武部一日捐个人2,101.10元

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日捐个人2,55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一日捐个人8,28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日捐个人2,500.00元

定海区政协办公室一日捐个人11,000.00元

定海区残联一日捐个人1,8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一日捐个人5,1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一日捐个人6,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一日捐个人8,000.00元

定海区委统战部一日捐个人3,000.00元

舟山市沥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中达船务有限公司定向彩虹妈妈爱心基金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金龙物资有限公司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一日捐单位5,000.00元

舟山市定海区移风易谷促进会109,862.68元


捐赠热线:(O58O)8175167

捐赠帐户: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

捐赠帐号:120602021920003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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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
2023-05-04 16:46 来源:定海慈善网 作者:管理员 大 中 小

定海区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向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单位、团体、个人(家庭)提供一个参与慈善、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定海区慈善总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定海区慈善总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慈善冠名基金的设立 

(一)慈善冠名基金是指由企业、单位、团体、个人(家庭)(以下简称捐赠者),热心慈善事业,以慈善救助及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愿向定海区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而设立的具有冠名权的慈善基金。

(二)慈善冠名基金的名称,以捐赠者的称谓和帮扶项目的名称命名,统称为“定海区慈善总会××(捐赠者)基金”或“定海区慈善总会××(捐赠者)××(项目名称)基金”。

(三)冠名基金的设立由捐赠者填写《定海区慈善冠名基金申请表》,经本会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冠名基金的名称、金额、期限、用途等内容。 

(四)捐赠者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捐赠资金,冠名基金即正式成立。连续两年内捐赠方不能按时注入资金致使基金不能正常运转,本会将该基金的余额转入日常性捐赠。

(五)冠名基金设立自由、退出自由。如冠名基金设立者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捐赠协议,需书面提出撤销基金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冠名基金自动取消,已捐赠部分列入社会捐赠。

二、慈善冠名基金的捐赠金额及办理方式

(一)慈善冠名基金捐款的最低额度为:个人(家庭)、团体5000元起捐,单位、企业5万元起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起捐额度。

(二)冠名基金捐赠额度可以一次性认捐,也可分期捐赠,协议年限内也可追加捐赠额度。认捐资金应在约定年度内全部到位。

(三)捐赠者首期捐赠到帐后,本会确认基金正式设立,并在定海区慈善总会网站公示;区慈善总会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财务、税收管理规定的接收捐赠票据,凭此据捐赠人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设立冠名基金的捐赠者,不可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三、慈善冠名基金的使用

(一)捐赠者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冠名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海区慈善总会章程》及《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遵循量入为出、公开透明、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本原则。

(二)冠名基金的资助方向,原则上应当按照区慈善总会组织实施的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助老、助孤、赈灾及社会公益事业等项目确定。如捐赠者在区慈善总会项目之外确定资助意向,且符合慈善活动范围的,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三)捐赠者开展扶贫帮困项目时须填写《定海区慈善总会冠名基金活动申请表》,明确帮扶对象,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困难程度,帮扶意见和救助金额,经审批后开展慈善活动。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救助项目,可以简化程序,先行救助,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捐赠者自身因重特大事故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助,并符合本管理办法时,可优先获得救助。

四、慈善冠名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区慈善总会对每个慈善冠名基金单独建档记账,专款专用,接受捐赠者、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慈善总会不定期组织人员参与慈善活动,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二)捐赠者可以通过定海区慈善总会网站和管理人员查询基金运作情况;同时,区慈善总会通过总会网站、公众媒体等渠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监督。

(三)区慈善总会在慈善冠名基金捐款中不列支任何项目实施费用。

五、本办法经2020年6月28日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通过实施,并由区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O58O-20295O1(办公地址搬迁到定海区昌国路61号,办公室电话调整为O58O-8175163) E-mail:dhcszh#163.com(#请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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